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MANNAN轮滞期费纠纷案——掸单“合并条款”的效力及其他
引用本文:翁子明.MANNAN轮滞期费纠纷案——掸单“合并条款”的效力及其他[J].中国海商法年刊,1994(1):364-368.
作者姓名:翁子明
作者单位:广州海事法院
摘    要:原告:MANNANMARITIMELIMITED被告:北海市金属材料公司一、基本案情1993年6月15日,IKHLASOFFSHORESHIPPINGCO.LTD代表原告与UNIWILLCOMPANYLIMITED于伦敦签订了一份标准杂货租船合同。之后,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根据租船合同和补充协议,由原告提供MANNAN轮从印度的V

关 键 词:MANNAN轮船  滞期费  民事纠纷  合并条款  法律效力  当事人  赔偿责任  卸货时间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