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李鹏1928年生于四川成都,1941年参加工作,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上世纪50年代留苏回国后,从事电力工业部门技术和管理领导工作28年。1983年6月以来,直到2002年11月,先后任国务院副总理、代总理、两届总理,其间曾兼任过国家教委主任、国家体改委主任。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1998年至2003年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担任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五年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致力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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