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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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杭政函[2014]3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2月21日杭州市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充分体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含开发性安置用地,以下简称留用地)资产价值,切实保障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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