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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13年度年检合格公告(一)
摘    要:<正>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11号令),经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截至2014年3月13日,下列事业单位已完成了事业单位年检工作,被认定为2013年度检验合格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延至2015年3月31日。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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