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的经济学根基——交易成本公共物品理论的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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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会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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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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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上,财政学和财政法均认为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外部性理论以及在此基础上提出的传统公共物品理论。而交易成本公共物品理论则主张,财政法的经济学根基不在于外部性,而在于解决外部性的交易成本的高低。政府应以更低的交易费用来提供公共物品,提供公共物品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费用。财政和财政法的主要职能是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费用,而不是所谓的教务式的“提供公共物品”。借“私人不愿提供公共物品”之名而行垄断之实,其结果往往导致该物品的交易费用增加。因此,在决定一类物品由谁提供时,政府应该这样思考:该物品由私人提供和由国家提供,哪种方式交易费用较低?政府如何降低其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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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易费用 外部性公共物品传统公共物品理论交易费用公共物品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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