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WTO及其《SPS协定》允许成员方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采取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即SPS措施,但对此设立了严格的条件,其核心为"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多年来,"量化风险方法"和"整体风险方法"及其之间的博弈主导着风险管理学界的主流话语。受此影响,WTO争端解决机构在适用和解释《SPS协定》、尤其是其中一些核心概念时,不断摇摆于这两种方法之间,至今未有定论。即使是在新近的代表性案例"美、加继续中止案"中,上诉机构前所未有地表现出了对整体风险方法的明显的、全面的倾向性,这是否意味着"二元化"解释就此彻底终结,犹未可知且令人生疑。这种"二元化"解释造成了SPS措施个案裁决的不确定性,也造成了WTO争端解决机构内部的不一致和自相矛盾。这一困境显示出,WTO必须尽早确立其风险管理哲学,并在其体制下赋予各国的SPS措施以确定的、适当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