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试论劳动者保护的法律选择模式——欧美模式的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作者姓名:申婷婷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87
摘    要:缔约自由和劳动者就业自由被视为商品经济社会发展的根基,在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影响下,劳动者的跨国流动带来了各国保护劳动者法律的冲突.美国遵循传统判例法的模式并没有将劳动合同专门立法,而是在保护劳动者选法自由的前提下,通过“禁止就业歧视”的公共政策排除不当的准据法适用.欧盟规则是通过《罗马规则》单独规定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和强制性规范,进而实现意思自治和公共利益的平衡.对比欧美劳动者保护的模式,借鉴欧盟成文法的规定,中国的劳动者保护模式应该引入有限制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辅之以最密切联系原则进行兜底.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缔约自由  劳动歧视  意思自治原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