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减死刑之路上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九大罪名取消死刑的辩护 |
| |
作者姓名: | 要亚玲 赵均锋 |
| |
作者单位: | 1.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2. 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河南南阳,474450 |
| |
摘 要: |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废除九个罪名的死刑规定,无论在刑法理论还是刑法条文上均具有充足的根据.一些民众的激烈反对,大多是出于重刑主义思想、极大高估了死刑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以及对刑法体系的不了解.事实上,死刑本身的价值根基并不稳固,而且只要我们充分运用“竞合犯”的法理,也完全可以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体现刑法保护法益与保障人权的统一.
|
关 键 词: | 刑法 修正案 削减死刑 一般预防 竞合犯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