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重婚罪客观要件新议及其立法完善
引用本文:乌呼勒.重婚罪客观要件新议及其立法完善[J].法律适用,1995(5).
作者姓名:乌呼勒
摘    要:我国刑法第180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理论界一致认为构成重婚罪必须具备:犯罪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主观上具有重婚的直接故意;犯罪主体是有配偶或无配偶而明知对方有配偶的人;客观上表现为存在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然而刑法学界在阐释重婚罪客观要件——“与他人结婚”时,普遍认为在此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也包含虽未登记结婚但却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实际上这种理解和表述既缺乏立法根据,又悻于逻辑含义。这是…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