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利润留成制度的几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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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企业努力增产节约,加强经济核算,改善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中的有关原则,确定中央经济各部(以下简称各部)所属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制度,将企业实现的利润,按照一定的比例留给企业,由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安排使用。现在就利润留成比例和留成所得的使用范围等有关问题,具体规定如下:一、企业留成比例,以主管部为单位计算确定。留成比例确定以后,基本上五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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