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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官本位”的误区
作者姓名:杨启敬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长沙 410006
摘    要:一   所谓“官本位”,是指“以官为本”,即公共权力的运行以“官”的意志和利益为根本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当上官、保住官为根本,以长官意志为根本,至于法律如何规定,人民的意志如何,都必须服从于以上两个根本。具体体现为:  第一,从价值取向上看,“官本位”是以官职大小、有无,作为衡量人的价值、才干、成就、地位、形象等的标准。把当官的作为居于人上、光宗耀祖、荫及子孙的途径。这样,人们首先在思想上、心理上和道德上就为官民关系打下了不平等的烙印。为官就高人一等,为民就得服从。做官就可以拥有特权,就可以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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