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是否构成转化型抢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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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骆勇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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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从化市人民检察院,广东从化51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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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敌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根据该解释的规定,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不是否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主体存在争议。本文将就该类案件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等三方面对该问题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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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解释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 转化型抢劫 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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