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经济合同法应对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作分别规定
作者姓名:
邱清
摘 要:
在我国合同制度中,一向认为违约金主要是惩罚性的,是作为合同的一种担保,使当事人不敢违约。当违约时,法律就予以惩罚。这对于保证国家计划的完成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违约损失,还要支付赔偿金。这样,如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