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视域下的庭审翻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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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煜,赵刚.非法证据排除视域下的庭审翻供[J].中国检察官,2011(5):4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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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煜 赵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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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300270 2.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300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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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宣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本《规定》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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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0年 翻供 庭审 视域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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