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存疑的刑民交叉案件的审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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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中梅,赵康.证据存疑的刑民交叉案件的审查起诉[J].中国检察官,2011(4):5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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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中梅 赵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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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10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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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名:王某江故意毁坏财物案
基本案情]某市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光华公司)将某市财富中心幕墙工程发包给建伟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伟公司),海达装饰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海达公司)为担保方。犯罪嫌疑人王某江为建伟公司职工,是财富中心幕墙工程的项目经理并负责施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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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民交叉案件 审查起诉 房地产开发公司 工程公司 存疑 证据 幕墙工程 犯罪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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