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罗塔哥拉悖论谈同一律在公诉中的运用 |
| |
引用本文: | 朱晓东.从普罗塔哥拉悖论谈同一律在公诉中的运用[J].中国检察官,2011(3):55-56. |
| |
作者姓名: | 朱晓东 |
| |
作者单位: | 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检察院,745300 |
| |
摘 要: | 相传,古希腊诡辩学派哲学家普罗塔哥拉与他的学生欧提勒斯因为学费曾经订立过这样一份合同:老师向学生传授法庭诉讼的论辩之术,学生在入学时须交清一半学费,在学成毕业且帮人打赢第一场官司之后,再向老师交付剩余的另一半学费。
|
关 键 词: | 普罗塔哥拉 同一律 公诉 悖论 法庭诉讼 学生 学费 哲学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