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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认定
作者姓名:姜彬  许杰
作者单位:1. 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检察院,330700
2. 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330700
摘    要:根据《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相关司法解释对该罪的认定作了规定,而理论界对该罪的研究成果也很多,本文在此基础上试厘清该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以期有利于司法实践和刑事法制的完善。

关 键 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司法认定  《刑法》  金融秩序  司法解释  研究成果  刑事法制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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