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到目前为止,我国已颁布了8部卫生法律,即《药品管理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红十字会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卫生法》、《献血法》和《执业医师法》。国务院颁布了20余部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发布了400多个卫生部门规章,此外,卫生部还发布了大量的卫生部门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卫生法律规范已经覆盖了疾病防治、公共卫生、医政管理、药政管理、妇幼保健、献血管理和医疗保健等卫生管理的各个领域。卫生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使卫生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地位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1、卫生管理工作从行政管理逐步走向法制管理,把道德规范提高到法律约束,使卫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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