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罗尔斯对两个正义原则的修正——从《正义论》到《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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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传会.论罗尔斯对两个正义原则的修正——从《正义论》到《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3(4):6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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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传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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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薛传会(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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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罗尔斯的<正义论>发表之后,在学术界引起了热烈的反应,也受到了各种各样的批评.<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就是罗尔斯对各种批评进行回应的结果.与<正义论>相比,罗尔斯在后书中纠正了许多严重缺点,并将<正义论>之后发表的文章中所包含的主要理念合并成一种统一的表述.本文重点论述了罗尔斯在后书中对两个正义原则表述和解释上的变化以及与两个正义原则有关的优先规则的变化,并揭示了两个正义原则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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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罗尔斯 正义 原则 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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