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侦查监督是一项重要的检察权,是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这一法律性质的直接体现。在现行检察权的配置中,侦查监督权与公诉权、职务犯罪侦查权相比,一直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侦查监督不到位、软弱无力、流于形式的问题较为突出,这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影响到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这固然有立法、司法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一点,本文认为关于侦查监督的基础理论模糊,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撑,是造成侦查监督不力的深层原因。因此,有必要澄清侦查监督理论上的一些模糊认识,以期为进一步探索侦查监督立法、司法改革指明路径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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