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啊,请走出生活中的法律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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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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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具雏形,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时有发生,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以至出现了许多不该有的法律误区:误区之一:"闯法律禁区""敢闯、敢冒"作为一种时尚,一度成了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开拓进取、勇于探索精神的标志。但有的人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也打算加以重新讨论,并提出了所谓"要敢闯法律禁区"观点,这就完全曲解了"敢闯、敢冒"的根本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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