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形成了由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原则。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基础。但是,现实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转变,是涉及观念的、社会运行方式的整体变革。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虽是重大进步,但不能认为已经实现了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转变。从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其间的距离就是制度变革与观念转变之间的滞差。虽然现在封建传统观念有的已趋于淡化,但有的仍有相当影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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