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上诉人(一审原告)布莱克和戴克公司,住所地美国特拉华州19711纽华克科克伍德高速公路1423号德朗蒙广场办公区。授权代表韦斯利·穆勒,集团专利顾问。委托代理人马涛,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葛青,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法定代表人田力普,局长。委托代理人慕晓丽,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干部。委托代理人林隐,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干部。上诉人布莱克和戴克公司因专利行政决定一案,不服北京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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