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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赔偿制度的探讨
作者姓名:高志新
摘    要:根据宪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就应该给受害人以赔偿。但是,由于没有受理程序、执行程序等专门规定,实践中还存在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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