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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
摘    要:正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12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代理省长黄强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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