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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不妥
引用本文:周洪.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不妥[J].公民导刊,2012(2):18.
作者姓名:周洪
作者单位:重庆市垫江县人大常委会
摘    要:实行干部试用期制度,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就。通过试用期,可以在较长时间内全面、客观地考察干部,促进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但对人大选举或常委会任命干部来说,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甚为不妥,应该叫停,原因有三:一是不合法。根据任命方式,干部任用可以分为选任

关 键 词:试用期  干部任职  人大选举  人大常委会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任命  选任制  实行  委任制  重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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