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判断的阶层属性 |
| |
作者姓名: | 何庆仁 |
| |
作者单位: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
| |
基金项目: |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共同犯罪的归责基础研究》(12YJC820034)之阶段性成果 |
| |
摘 要: | 只有能够和必须"共同"的部分,才可以成为共犯判断的对象。我国传统的刑法学理论没有区分犯罪构成中可以"共同"的部分和只须"个别"的部分,即没有区分不法与罪责,因而在共犯论领域陷入一系列难题之中。实际上,共犯判断仅与不法有关,所有的罪责要素(责任能力、期待可能性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均对共犯成立与否没有影响。但是,故意不是罪责要素,所以正犯与共犯的判断并非与故意毫无关系。
|
关 键 词: | 共犯 不法 罪责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