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的视角下完善犯罪构成理论——兼论我国和德日刑法犯罪构成理论之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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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东.在刑事诉讼的视角下完善犯罪构成理论——兼论我国和德日刑法犯罪构成理论之本质[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1):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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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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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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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刑事诉讼的角度下重新回顾犯罪构成理论的起源和功能,通过对我国和德日刑法学犯罪构成的本质分析,发现两者不同本质中存在共同的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在犯罪构成理论中意义重大,不仅是作为静态的思维范式的指导,而且是需要在动态的刑事诉讼中加以体现。完善犯罪构成理论具体构成要件的认定需从刑事诉讼角度加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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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构成 罪刑法定 刑事诉讼 无罪推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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