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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    要:琼府办2008]14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十月十四日海南省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 键 词:海南省  暂行办法  基金管理  调节  省政府  稳定  人大常委会  平稳运行  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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