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值得商榷的工伤认定
引用本文:谭立独,许方辉.值得商榷的工伤认定[J].工友,2007(7):14-16.
作者姓名:谭立独  许方辉
摘    要:梅北华系武汉诚维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职工,2005年5月,他在炎热的天气下,连续进行三个多小时强体力劳动后,身感不适,经带班领导同意,他去车间内的水池冲洗身体,在冲洗过程中,不幸摔倒致左髌骨骨折,先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后又被劳动部门认定为"非工伤",一审法院撤消了劳动部门的"非工伤"认定,二审法院又撤消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梅北华"不属工伤",理由是他的冲洗行为"与工作无关"。可怜的梅北华,在经历了两年的"法律游戏"之后,已是雪上加霜……那么,梅北华的冲洗行为真的"与工作无关"吗?

关 键 词:工伤认定  劳动部门  二审法院  公司职工  建筑材料  体力劳动  冲洗  一审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