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199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专门立法保护迄今已经走过了18个春秋,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对他(她)们的保护工作一直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努力探索解决的重要问题。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简称少年审判庭)成立于2006年12月25日,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全国17个中级法院试点单位之一。成立近3年,该院少年审判庭在对未成年被告人与被害人双保护、未成年民事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指导下,开拓创新,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中探索出了一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路子,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把法律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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