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江西反贪第一案——江西省粮食局副局长顾三富落马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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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凌翔.’97江西反贪第一案——江西省粮食局副局长顾三富落马记[J].法律与生活,19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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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凌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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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1月16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仅半个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受贿犯罪的江西省粮食局副局长顾三富进行立案。经过长达11个月的艰苦侦查,省检察院于当年的11月27日对此案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998年5月14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起诉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书指控:顾三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达37万余元,构成受贿罪;同时,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达77万余元,且不能说明其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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