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做到“三要” 当好“兼职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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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宝库.坚持做到“三要” 当好“兼职委员”[J].吉林人大工作,2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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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宝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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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市人大常委会 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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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们习惯把编制、人事工资关系不在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大常委会委员称为“兼职委员”。据统计,目前,在县、区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兼职委员”占大多数,约占委员总数的60—70%。由此可见,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兼职委员”的作用,对提高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起着重要作用。几年来,我在工作实践中感到,只有做到“三要”,才能当好“兼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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