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中应当保持和弘扬六种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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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绍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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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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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党对检察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越来越大、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越来越艰巨。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为确保检察干警在思想面貌、精神状态、遵章守纪等方面有新转变、新提高,检察机关应结合检察职业特点、检察工作实际,注重保持和弘扬六种精神。一是要保持和弘扬以事业为重、忠诚履职的敬业精神。第一,要热爱检察工作。检察职业是维护社会公平,彰显社会正义的光辉事业。检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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