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立法工作,依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省人大常委会一贯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立法工作,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一、人口计生地方立法进程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立法,是随着我国人口计生政策和宪法法律的不断完善而建立健全的。1978年国家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并将“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写入宪法。1980年中央正式提出以提倡生育一个孩子为主要标志的生育政策。1981年11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更加明确地提出:“限制人口的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