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抢劫罪的成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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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大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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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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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了理论上所称的事后抢劫罪。事后抢劫罪的发案率较高,但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对本罪的成立条件仍然存在不同认识,需要进一步展开讨论。盗窃、诈骗、抢夺罪,是事后抢劫罪的前提犯罪。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客观上可能盗窃、诈骗、抢夺数额较大的财物,主观上具有盗窃、诈骗、抢夺数额较大财物故意的行为,符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条件。第二,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应当限定为犯第264条的盗窃罪、第2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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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抢劫罪 成立条件 抢夺罪 数额较大 盗窃罪 事后 诈骗罪 司法实践 刑法理论 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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