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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错案与检察职业责任的平衡兼顾——以一起找不到尸骨的故意杀人案为例
引用本文:张远南.防止错案与检察职业责任的平衡兼顾——以一起找不到尸骨的故意杀人案为例[J].中国检察官,2014(10):32-35.
作者姓名:张远南
作者单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571700
摘    要:正基本案情]吴某某常常做噩梦,睡不着觉。其妻追问原因,他就告知:自己和小康村一个叫"傻子"的人,受龙江村老王的委托,将他的三儿子杀了,并埋在了一块橡胶地里,老王给了他6000元。其妻害怕,无意中将此事告诉了她的一个亲戚唐某某。唐某某是个正直的人,担心吴某某再去害别人,遂于2013年4月13日向公安机关举报。

关 键 词:故意杀人  小康村  职业责任  无罪判决  证据制度  司法机关  犯罪嫌疑  司法人员  有罪推定  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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