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民法上的利益位阶及其考量
引用本文:陈瑞华.民法上的利益位阶及其考量[J].中国检察官,2014(11):73-73.
作者姓名:陈瑞华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100871
摘    要:正在不同利益诉求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何方利益成为关键问题。利益位阶是指各种民事利益的顺位排列。通过利益位阶解决冲突,实际上是要解决权益保护的先后顺序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利益位阶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确定具体利益位阶时,一般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司法者应尊重立法者做出的价值选择。不过在许多情况下,立法者对于不同利益之间的关系选择并不明确,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来确定法律保护的不同利益位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经验,可以从以下方面考量利益的排序:第一,与基本法律价值相联系的有关个人的生命、健康的联系程度。第二,与人格尊严的联系程度。第三,与社会全体成员

关 键 词:联系程度  司法实践经验  司法者  优先保护  法律解释  阶及  社会全体成员  法律保护  人格尊严  顺序问题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