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电子数据在侦查工作中的运用由来已久,比如硬盘恢复、短信记录获取、数字图像比对等,但由于缺乏对电子数据的明确定义,各地的实践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规范化程度不够,电子数据的获取与运用尚处于初级阶段.一、反贪侦查中电子数据的常见类型及技术方法学界对于电子数据的讨论由来已久,对其定义和界定并没有统一的定论.一般而言,所谓“电子数据”即电子形式的数据信息,强调的是记录数据的方式而非内容.而以电子数据为基础的各种存在形式可以统称为电子证据.电子数据是各类电子证据的本质,是各种外在表现形式的内在属性和共同特征.电子证据在本质上是电子数据,其外在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不确定性且易于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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