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同居”在破坏军婚罪中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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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波.论“同居”在破坏军婚罪中的认定[J].中国检察官,2014(7):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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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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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51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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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通过刑事法律对军婚实施特殊保护在我国具有较深的渊源。解放以前对于军婚的保护规定散见于各根据地出台的条例之中1],解放后到我国正式颁行的《刑法》实施之前,对军婚刑事法律关系调整则主要依据最高司法机关出台的各类解释和批复2]。1979年《刑法》第181条首次明确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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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坏军婚罪 同居关系 现役军人 刑法 司法实践 通奸 客观行为 事实婚姻 最高司法机关 刑事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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