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如何界定污染环境罪中的“处置”行为
作者姓名:
李尧
摘 要:
正[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某市某地设立回收点从事废旧电瓶回收业务。2012年12月至2014年2月期间,先后回收各类废电池2000余只40余吨。为了回收铅块,犯罪嫌疑人李某在该回收点内对部分废铅酸电池进行拆解。案发时,现场共查扣625只废铅酸电池(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总重量17.6吨。
关 键 词:
污染环境罪
铅酸电池
危险废物
管理办法
犯罪嫌疑人
行为犯
处置行为
回收
经营许可证
废电池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