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的过错能否成为排除犯罪性行为的原因 |
| |
作者姓名: | 王学斌 戴鹏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450015 |
| |
摘 要: | 一、基本案情李某与张某均系一租房处的房客。2008年3月21日早,李某在住处公共洗水池洗漱时,误将项链遗失在水池处,后发现项链不知所踪。因事发时租住处仅有其与另一房客张某在家,遂怀疑系张某所为,但张某矢口否认。后李、张二人到派出所处理此事,被民警告知不符合立案标准未果。后李某将张某拉至住处,
|
关 键 词: | 排除犯罪性行为 被害人 原因 过错 2008年 立案标准 张某 派出所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