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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决
引用本文: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两法衔接课题组,郭彦.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决[J].中国检察官,2011(21):3-7.
作者姓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两法衔接课题组  郭彦
作者单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摘    要:在我国宪政体制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具有相对独立的对象、程序与标准,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具有不同特点的打击、预防、监督和保护作用。如何有效的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是促进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内容。本专题通过实证分析和理论探讨,展示了"两法衔接"的现状,直击问题与原因,从不同视角提出解决的路径。

关 键 词:有效衔接  刑事司法  行政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立法  宪政体制  相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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