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职务犯罪行为人收受财物后退还行为的界定
作者姓名:
刘东
梅振中
作者单位: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570125
摘 要: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对受贿人收受财物后退还行为的把握,应重点考虑退还的时间,严格按照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3个月期限进行判断。
关 键 词:
职务犯罪案件
犯罪行为人
退还
财物
界定
检察机关
司法解释
受贿人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