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目的对证明标准建构的影响——三大诉讼比较研究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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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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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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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诉讼目的主导着证明标准的构建,证明标准体现着诉讼目的的要求.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在诉讼目的方面的共性是发现真实、促进诉讼,更能体现其特质的是三大诉讼特有的诉讼目的,具体表现为刑事诉讼的“保障人权”、民事诉讼的“解决纠纷”和行政诉讼的“监督权力”,这些特有目的与三大诉讼处理案件性质的差异息息相关,对三大诉讼证明标准的建构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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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讼目的 证明标准 案件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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