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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缓起诉制度探析
作者姓名:卢少锋  郑路
作者单位:1. 郑州大学法学院,450001
2.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450003
摘    要:台湾地区于2002年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确立了缓起诉制度,该制度与大陆司法实践中的暂缓起诉制度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台湾地区将其规范化并通过近十年的司法检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台湾地区在缓起诉的范围、缓起诉处分的撤销、声请再议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规定,并具有自身独有的特点。

关 键 词:暂缓起诉制度  台湾地区  刑事诉讼法  司法检验  司法实践  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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