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共同致人重伤案中未满16周岁的从犯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姓名:胡远陵  何列全
作者单位: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检察院,425400
摘    要:[案情]在一起共同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田某被多人围殴身中7刀以上,因流血过多致失血性休克而构成重伤,但侦查(包括法医鉴定)都未能确定其中哪一刀或哪几刀是导致失血过多的主要伤。

关 键 词:刑事责任  重伤  应当  从犯  故意伤害案  失血性休克  法医鉴定  被害人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