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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亮故意伤害案
摘    要:被告人孙明亮,男,十九岁,甘肃省泾川县人。原系甘肃省平凉市柳湖乡保丰村农民。 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晚八对许,被告人孙明亮偕同其友蒋小平去看电影,在平凉市东关电影院门口,看到郭鹏祥及郭小平、马忠全三人尾追少女陈××、张××,郭鹏祥对陈××撕拉纵缠。孙明亮和蒋小平上前制止,与郭鹏祥等三人发生争执。争执中,蒋小平动手打了郭鹏祥面部一拳,郭鹏祥等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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