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是否应纳入公务员法的调整范围 |
| |
作者姓名: | 杜春 |
| |
作者单位: | 南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法官、检察官属于公务员的范畴,要接受公务员法的管理和约束。这样规定虽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然而所带来的问题却很多,理论界对此亦存在着较大争议。本文将详细分析法官、检察官纳入公务员法调整的不利之处,主张对法官、检察官建立一个不同于公务员的管理模式,使其在一个独立于公务员的专门序列中接受管理。
|
关 键 词: | 法官 检察官 公务员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