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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大常委会对党组织的宪法监督
作者姓名:曾恒  钟明
摘    要:<正> 党政关系是政治体制改革中最引人注目的大问题。在我国,共产党是一切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它们的工作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受党的监督,这是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但在另一方面,依法行使监督权,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这种监督权除了体现为对“一府两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监督外,是否可扩大为对党组织也应拥有监督权?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大课题。探讨这个问题,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都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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